标签上的总糖与添加糖
碳水化合物区块里的两行,两套不同的规则。为何只有其中一行带 % Daily Value、缩进意味着什么,以及同一张面板上这两个数字分道扬镳的四种情形。
碳水化合物区块靠下的两行看上去几乎一样,遵循的却是不同的规则。“Total Sugars”是一个实测量,不带百分比。“Added Sugars”缩进在它下方,以“Includes”一词起头,并带有一个 % Daily Value。任何人在为一张即将付印的营养成分表厘清总糖与添加糖在标签上的差别时,真正面对的是 21 CFR 101.9 中两个相邻子段之间的分野:总糖见 (c)(6)(ii),添加糖见 (c)(6)(iii)。
这两个数字可以完全相同,也可以相差很远,两种情形都不意味着有问题。下文讲总糖的定义涵盖哪些糖、为什么只有缩进的那一行才有百分比,以及改动配方时这两个数字各自会发生什么变化。
总糖的定义涵盖哪些糖
21 CFR 101.9(c)(6)(ii) 用一句话给出定义:总糖是全部游离单糖和双糖之和,例如葡萄糖、果糖、乳糖和蔗糖。这是一个化学定义,不是一个来源定义。它完全没有说分子来自哪里,也没有说是否有人想让它变甜。由此产生三项后果。
天然存在的糖在定义之内。牛奶中的乳糖是一种游离双糖,所以计入。树莓中的果糖和蔗糖也计入。法规没有为植物或奶牛生成的糖留出任何例外口子,因为它衡量的是一类分子,而那些正是同一类分子。
“游离”这个词是有分量的。由三个或更多单体单元构成的碳水化合物链不是游离单糖或双糖,所以淀粉、麦芽糊精和各类低聚糖虽然属于碳水化合物,却不进入总糖的数字。它们仍留在“Total Carbohydrate”之内,而 (c)(6) 对后者的算法是:从食品总重中减去粗蛋白、脂肪总量、水分和灰分。
糖醇不是糖。101.9(c)(6)(iv) 给了它们自己的一行,其定义是羟基取代了酮基或醛基的糖类衍生物,所以山梨糖醇、木糖醇、麦芽糖醇和赤藓糖醇在两行糖里都不出现。这项标示属自愿,直到有人就糖醇作出声称、就总糖作出声称,或在食品含有糖醇时就添加糖作出声称。
总糖那一行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克。低于 1 g 时,可以改用“Contains less than 1 gram”或“less than 1 gram”;低于 0.5 g 时,含量可以表述为零。
添加糖是一个子集,不是第二次测定
101.9(c)(6)(iii) 测的不是另一种分子。它从同一池游离单糖和双糖中划出一个子集,划分依据是糖如何进入食品: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的,或以其本身形式包装出售的;再加上来自糖浆和蜂蜜的糖,以及来自浓缩果蔬汁的糖中超出同等体积同种 100% 果汁所能提供的那一部分,另有若干列名的例外。完整定义以及各类配料分别落在这条线的哪一侧,详见Nutrition Facts 标签上的添加糖。
这里的结构性要点是子集关系。添加糖在任何合规情形下都不可能超过总糖,因为每一克添加糖同时也是一克游离单糖或双糖,本来就已经算在总量里。若某张营养成分表显示的是相反的情形,问题出在上游的算术,而不是理解方式。
两行都带有同一条附条件的省略规定。当每份含量少于 1 克,且不就甜味剂、糖或糖醇含量作出任何声称时,总糖不必标示;此时在营养素数值表的底部以相同字号加注“Not a significant source of total sugars”。添加糖在低于 1 克时的处理方式完全相同,只是取消该豁免的声称清单中还要加上添加糖声称。
总糖与添加糖在标签上的差别:为什么只有一行带 % Daily Value
这套机制与营养学无关,它只取决于是否存在一个参考值。
101.9(d)(7)(ii) 规定,凡已确立 DRV(每日参考值)的申报营养素,都要在 % Daily Value 栏中填数。101.9(c)(9) 的 DRV 表列出八种食品成分:脂肪总量、饱和脂肪、胆固醇、碳水化合物总量、钠、膳食纤维、蛋白质和添加糖。添加糖在表中:成人及 4 岁及以上儿童为 50 g,1 至 3 岁儿童为 25 g,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为 50 g,12 月龄及以下婴儿不适用。总糖根本不在这张表里。没有 DRV,就没有百分比,那一行的格子留空。
这一点告诉读者的信息是有限的。FDA 为添加糖设定了一个量化的每日参考值,而没有为总糖设定。“Total Sugars”那一行报告的是一个不附带任何基准的组成数字;“Added Sugars”那一行则是对着一个目标值来衡量的。2025 年 1 月 16 日在 90 FR 5426 发布的拟议包装正面“Nutrition Info”框,只会显示饱和脂肪、钠和添加糖,并沿用已经为 Nutrition Facts 标签算好的 % Daily Value。总糖不会出现在框中。该规则仍是草案,尚未定稿,所以今天不改变任何一张营养成分表,但它显示了哪个数字带有监管分量。
反式脂肪出于同样的理由,处在与总糖相同的位置:只给克数,不给百分比,因为不存在 DRV。那一栏中每一个填了数的格子背后的参考值,汇总在Nutrition Facts 标签上的 Daily Value;把克数转成百分比的四舍五入规则,则见如何计算 percent Daily Value。对添加糖来说就是除以 50 g,取到最接近的整数百分比,所以 12 g 是 24%,9 g 是 18%,15 g 是 30%。
营养成分表上的缩进关系
这套视觉层级是法规规定的,不是排版风格。101.9(c)(6)(ii) 规定总糖含量应当缩进,因为它位于“Total Carbohydrate”之下。101.9(c)(6)(iii) 规定添加糖含量应当缩进在“Total Sugars”之下,并以“Includes”一词起头,后接以克表示的含量和“Added Sugars”二字,构成“Includes X g Added Sugars”这一行。名称必须写作“Added Sugars”。第二层缩进,加上一个用平实英文说明子集关系的词,就是营养成分表告诉读者一个数字包含在另一个数字之内的方式。
101.9(d)(1)(iv) 又通过字重强化了这一点。不缩进的那些名称,也就是“Calories”、“Total Fat”、“Cholesterol”、“Sodium”、“Total Carbohydrate”和“Protein”,连同各级标题以及 (d)(7)(ii) 要求的百分比数值,都要以粗体或特粗体突出显示。其他任何信息都不得突出显示。“Total Sugars”和“Includes”那一行属于缩进的名称,所以两者都不加粗;而添加糖数字旁边的 24% 要加粗,因为它是一个百分比数值。视线于是落在缩进那一行的百分比上,而不是它上方的克数。
小包装有一处缩写:依 101.9(j)(13)(ii)(B),在表格式和线性版式上,“Includes”一词可以缩短为“Incl.”。克数、“Added Sugars”二字和百分比都保留。
两个数字被拉开的四组对照
下面每一组只改变一个变量。表中的克数是典型配方的示意值,不是某一件具体市售产品的数据;百分比则是把添加糖数字除以 50 g 的 Daily Value、并取到最接近的整数百分比之后的精确结果。
| 产品,每份 | Total Sugars | Added Sugars | %DV | 原因 |
|---|---|---|---|---|
| 原味牛奶,1 cup | 12 g | 0 g | 0% | 全部是乳糖,加工过程中没有添加 |
| 加糖茶饮,12 fl oz | 12 g | 12 g | 24% | 茶本身不贡献糖,所以两行相同 |
| 未加糖苹果泥 | 11 g | 0 g | 0% | 只有水果自带的糖;烹煮不会让它们变成添加糖 |
| 加糖苹果泥 | 20 g | 9 g | 18% | 相同的水果基料,另在锅中加入 9 g 蔗糖 |
| 原味酸奶,170 g | 8 g | 0 g | 0% | 发酵后残留的乳糖 |
| 水果酸奶,170 g | 20 g | 12 g | 24% | 乳糖不变,添加糖来自果料 |
| 100% 橙汁,8 fl oz | 21 g | 0 g | 0% | 复原为 100% 果汁的浓缩汁不计入 |
| 橙汁饮料,8 fl oz | 21 g | 15 g | 30% | 超出 100% 果汁水平的那部分浓缩汁计为添加糖 |
在同一组之内,“Total Sugars”只有在确实加了糖时才会变动,而牛奶与茶这一组里它根本没有变动。全部区分工作都由“Added Sugars”的数字及其百分比完成。跨组来看,上面那一行几乎没有用处:100% 橙汁的 21 g 在“Total Sugars”上看起来比加糖茶饮的 12 g 更差,在带 Daily Value 的那一行上却更好。
酸奶这一组展示的,正是应对记录调阅时最常需要重建的那套算术。总糖上升了 12 g,从 8 g 升到 20 g;添加糖也上升了 12 g,从 0 g 升到 12 g,因为这里的果料只带来了添加糖。如果果料同时带来水果自身的糖,总糖的上升幅度就会大于添加糖,而两者之差恰好就是天然存在的那一部分。你必须能够把这个差额拿得出来。
重新配方时这意味着什么
这两行响应的是不同的杠杆,而其中只有一个会触及百分比。
- 把一种甜味剂换成另一种,不会改变任何要紧的东西。用等重的蜂蜜、龙舌兰糖浆或玉米糖浆替换蔗糖,两行都留在原处,因为依 (c)(6)(iii) 它们全都是添加糖。变的是配料表,不是营养成分表。
- 减掉一种添加的甜味剂,两行下降同样的量。从一份中拿掉 6 g 蔗糖,总糖降 6 g,添加糖也降 6 g。只有添加糖的百分比会变,对着 50 g 的 Daily Value 变动 12 个百分点。
- 糖醇和非营养性甜味剂会把两行都拉低。两者都不是游离单糖或双糖,所以都不进入这两个数字中的任何一个。要留意 (c)(6)(iv) 里的触发条件:在食品含有糖醇的情况下就总糖或添加糖作出声称,糖醇那一行就变为强制标示。
- 使用完整水果会抬高总糖、压低添加糖。水果中的糖是游离单糖和双糖,所以落进总量;它们不是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的,所以留在子集之外。营养成分表上因此是更大的上面一行和更小的百分比,这完全合规,却会让只看上面一行的人感到意外。
- 果汁浓缩物通常帮不上忙。来自浓缩果蔬汁的糖中,超出同等体积同种 100% 果汁所能提供的那一部分,按定义就是添加糖。除外情形很窄:复原后作为 100% 果汁出售的浓缩汁;依 101.30 计入总果汁百分比标示、或依 102.33(g)(2) 用于 Brix 标准化的浓缩汁;以及依 150.140 和 150.160 的标准规格用作果冻、果酱和蜜饯的水果组分、或用作水果涂抹酱水果组分的浓缩汁。
- 每一个混合型配方都会产生一项记录保存义务。依 (c)(6)(iii),当天然存在的糖与添加糖混合在一起,或添加糖会发生发酵或非酶褐变时,生产企业必须依 101.9(g)(10) 和 (11) 保存记录,以证实所标示的添加糖含量。
关于新数字会落在哪里,还有两点。两行都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克,所以 0.4 g 的改动常常在两行上都看不出来。又因为百分比是除以 50 g 得来的,一个百分点就等于 0.5 g 添加糖:比这更小的改动在营养成分表上根本看不见。
从配方而不是从分析结果出发来构建营养成分表,两行之间的拆分就始终可追溯:我们的营养标签生成器在汇总过程中始终把天然存在的部分与添加的部分分开,所以“Includes”那一行及其百分比,正是出自你会交给检查员的同一批记录。
常见问题
添加糖会高于总糖吗?
不会。添加糖是总糖所衡量的那同一批游离单糖和双糖的一个子集,所以每一克添加糖本来就已经在总量之内。如果某张营养成分表显示的不是这样,错误出在计算上,通常是把总量已经包含的某个加糖组分重复计了一次。
为什么“Total Sugars”旁边没有 % Daily Value?
因为没有为它确立 DRV。21 CFR 101.9(c)(9) 的 DRV 表把添加糖列为成人及 4 岁及以上儿童 50 g,却没有总糖这一项;而 101.9(d)(7)(ii) 只为具有 DRV 的营养素填写百分比栏。在“Total Sugars”那一行印出百分比不符合规定。反式脂肪出于同样的理由处在同样的位置。
牛奶中的乳糖在标签上算糖吗?
它算在“Total Sugars”里,不算在“Added Sugars”里。101.9(c)(6)(ii) 在游离单糖和双糖中明确点名了乳糖,所以无论来源如何它都在总量之内。它不是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的,也不是以其本身形式包装出售的,所以留在 (c)(6)(iii) 的子集之外;原味牛奶的营养成分表上,添加糖读作 0 g,对应 0% DV。
两个数字相同时,还要不要把两行都印出来?
要。101.9(c)(6)(iii) 的版式是固定的:添加糖数字单独占一行,缩进在“Total Sugars”之下,以“Includes”起头,百分比放在右栏。没有任何条款允许在两者相同时把两行合并。唯一的省略情形,是每份含量少于 1 克且不作任何糖或甜味剂声称的那一种。
实验室能告诉我总糖里有多少是添加的吗?
不能。来自甘蔗的蔗糖和来自水果的蔗糖是同一种分子,没有常规方法能把它们分开。添加糖的数字是按配方、逐个配料算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只要食品中同时含有天然存在的糖和添加糖,(c)(6)(iii) 就指向 101.9(g)(10) 和 (11) 的记录保存要求。
消费者该比较哪一个数字?
营养成分表设了基准的那一个,也就是添加糖。两件“Total Sugars”相同的产品,可以分别处在 Daily Value 的 0% 和 24% 上,就像上文的牛奶和加糖茶饮那样。12 g 乳糖和 12 g 甜味剂是同样重量的游离双糖,而缩进的那一行正是营养成分表把它们区分开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