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DA 營養標示(8 项):台湾营养标签
TFDA 營養標示(8 项),依据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MOHW、TFDA)的台湾 TFDA 营养标签:8 项强制营养素,按每 100 g 或 100 ml 以及每份标示,两栏均须标示,包装上使用繁体中文(ZH-TW)。免费生成合规标签。
Reviewed against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 (MOHW, TFDA) · Page updated October 25, 2026
台湾的营养标示要求
在台湾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依据 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MOHW、TFDA)带有营养声明。本页介绍 Taiwan - TFDA 營養標示 (8 items) 格式:繁体中文的每份 + 每 100g 表格,附 每日參考值 % 栏。一张合规的台湾 TFDA 营养标签要标示 8 项强制营养素:熱量, 蛋白質, 脂肪, 飽和脂肪, 反式脂肪, 碳水化合物, 糖 和 鈉。数值按每 100 g 或 100 ml 以及每份标示,两栏均须标示,能量以 kcal 计,标示钠而不是盐。面板标题为“營養標示”。包装上必须使用繁体中文(ZH-TW)。NFL 依据你的配方生成可直接印刷的台湾 TFDA 营养标签,自动套用台湾的舍入规则与参考摄入量,并导出为 PDF、PNG、SVG、JPG 或 EPS。
官方法规
关键事实
台湾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示要求
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 22 条,在台湾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必须进行营养标示,除非适用豁免。详细规则载于《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现行有效,最近一次修正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
部分产品在未作任何营养声称时可获豁免,包括饮用水和矿泉水、冰、某些未添加其他成分的未加工食品、香辛料、盐和盐替代品,以及不销售给消费者的食品或原料。如果豁免产品自愿标示营养标签,该标签仍必须遵守相关规则。
卫生福利部是中央主管机关,由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负责食品标示规则和指南,地方政府共同负责执法。
TFDA 营养标签上的 8 项强制性内容
营养信息必须在包装上显著标示,通常为标题为“Nutrition Facts”(營養標示)的表格,并附每份份量和每包装份数。强制性声明涵盖以下八项:
- 热量(kcal);
- 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碳水化合物和糖(g);以及
- 钠(mg)。
与营养声称相关的任何营养素也必须标示。其他项目,例如膳食纤维、胆固醇、糖醇、其他脂肪酸和氨基酸,可以按规定所列的位置自愿增加。
数值必须来自检测或计算,并保持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每份、每 100 g 与每日参考值格式
每份栏为强制性内容,并须搭配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 每 100 g 或 100 ml 的数值;或
- 每种营养素占每日参考值的百分比。
采用每日参考值格式时,必须注明所依据的参考摄入量,极小标签可获豁免。对于没有每日参考值的营养素,须在其百分比一行加星号,并加注说明该值尚未订定,这是强制性要求。
婴儿食品必须采用每份及每 100 g 或 100 ml 的格式,而符合条件的片剂和胶囊采用每日参考值格式。这种二选一的格式是台湾与香港(按每 100 g 或 100 ml 标示)以及美国(按每份标示)的关键区别。
中文标签与进口食品
第 22 条规定必须以中文标示:规定的事项必须以中文及通用符号标示。实际上这意味着使用台湾通行的繁体中文,尽管法律本身只写“Chinese”(中文)。
对于同时使用外文的本地产品,施行细则要求以中文为主、外文为辅。进口食品可以进入台湾,并依照该法加贴中文标签。
将在台湾重新包装、分装或进一步加工的进口食品,可以依据施行细则规定的条件,在销售前而非进口时完成中文标示。按原样销售的进口产品,在上市销售前必须带有合规的中文标示。
来源:《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 22 条,以及 TFDA,食品标示法规手册。
资料来源
本页依据以下原始文件编写,核查日期为 2026-10-04。
NFL 如何处理
- 为每种营养素套用正确的舍入规则
- 使用该辖区对应的 Daily Value / 参考摄入量表
- 触及阈值时自动渲染所需的包装正面警示标识
- 在需要时处理多语言标签(EN/FR、EN/ES 双语,阿拉伯文 + EN 等)
- 导出可直接印刷的矢量 PDF、PNG、SVG、JPG 和 EPS
常见问题
相关格式
如何生成
- 打开生成器:免费账户,无需信用卡
- 在格式栏中选择“Taiwan - TFDA 營養標示 (8 items)”
- 输入配料(搜索 USDA FoodData Central,或添加自定义配料)
- 标签实时渲染,一键导出